天山区,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是乌鲁木齐市的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中心,驻有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党、政、军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首脑机关。辖区总面积216平方公里里,区内居住有汉、维吾尔、回、哈萨克等44个民族,常住人口471432人(2010年),下辖7个片区管委会、11个街道、178个社区、1个村和1个牧场。天山区是清代迪化城与新满城以及城厢的旧址,也即是解放初期的乌鲁木齐市一、二、三、四、五区的辖区。1957年,一、四、五区合并成立天山区,二、三区合并成立多斯鲁克(维语,意为友谊)区,并分别成立区人民委员会。2016年1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新政函〔2016〕3号)批复同意将现沙依巴克区管辖面积约44.9平方公里(包括原自治区畜牧厅所辖乌鲁木齐地方国营种牛场在沙依巴克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约38.4平方公里和沙依巴克区约6.5平方公里)划归天山区管辖。截至2013年,天山区辖14个街道,130个居委会、1个村委会。
天山抽逃出资的股东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
抽逃出资的股东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
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来看,当出现抽逃出资这种行为的股东时,在特定的条件之下,是有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
在公司面临债务无法清偿的局面时,如果股东有抽逃出资的举动,那么其他的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该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
这样一来,该股东就需要在其抽逃出资的这个范围之内,对公司所欠下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里有一点广州要账公司必须要提醒,那就是要想证明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必须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才行,像是转账记录、财务报表等这些资料都可以作为重要的依据。
并且,法院在对是否要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这一决定作出时,会全方位地综合考虑各种不同的因素,比如股东抽逃出资的具体时间、抽逃出资的数额大小,以及对公司债权人利益所造成的影响程度等。
总而言之,抽逃出资的股东在特定的情形下是有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可能性的,但这必须要满足法律所规定的各种条件以及遵循相应的程序步骤。
案情回顾:
小沈、小韩、小杨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公司。后公司负债且无法清偿,债权人小朱发现小沈可能存在抽逃出资行为,于是向法院申请追加小沈为被执行人。小沈辩称自己没有抽逃出资。小朱拿出转账记录等资料作为证据,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证据充分能证明小沈抽逃出资,在公司债务无法清偿时,小沈符合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情形。
2、法院会综合小沈抽逃出资的时间、数额及对债权人利益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判定是否追加小沈为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