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是乌鲁木齐市的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中心,驻有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党、政、军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首脑机关。辖区总面积216平方公里里,区内居住有汉、维吾尔、回、哈萨克等44个民族,常住人口471432人(2010年),下辖7个片区管委会、11个街道、178个社区、1个村和1个牧场。天山区是清代迪化城与新满城以及城厢的旧址,也即是解放初期的乌鲁木齐市一、二、三、四、五区的辖区。1957年,一、四、五区合并成立天山区,二、三区合并成立多斯鲁克(维语,意为友谊)区,并分别成立区人民委员会。2016年1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新政函〔2016〕3号)批复同意将现沙依巴克区管辖面积约44.9平方公里(包括原自治区畜牧厅所辖乌鲁木齐地方国营种牛场在沙依巴克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约38.4平方公里和沙依巴克区约6.5平方公里)划归天山区管辖。截至2013年,天山区辖14个街道,130个居委会、1个村委会。
天山债权转移后产生的利益归谁所有
债权转移后产生的利益归谁所有?
债权转移时,从权利通常随主债权一并转移,但若从权利专属于原债权人,则不转移。
债权转移后产生的利益,一般归新债权人。
因为受让人获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而债权产生的利益就属于从权利。
比如原本金和利息债权转让后,新债权人能得到本金和后续利息。
但要是转让协议有特别约定,利益归属就按约定来。
案情回顾:
小高对小何享有本金及利息的债权。小高将该债权转让给小问,并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但协议未明确后续利息归属。之后小何偿还本金时,小高认为后续产生的利息应归自己,而小问则主张利息应随债权一同转移归自己所有,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转移时,从权利也随之转移,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权产生的利息属于从权利范畴,本案中小高将债权转让给小问后,小问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2、由于双方在转让协议中未明确约定利息仍归小高,所以后续产生的利息应归新债权人小问所有。